广商招(工)[2010]004号,广东商学院校本部规划调整项目设计招标第二次招标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10-22浏览次数:566

 

项目编号:广商招(工)[2010] 004

项目名称:广东商学院校本部规划调整项目设计招标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商学院基建修缮工程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已具备设计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设计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如下:

一、招标单位:广东商学院

二、建设地点:广东商学院校本部

三、工程名称:广东商学院校本部规划调整项目设计

四、招标内容:设计招标

    五、用地规模:校本部约700亩用地(其中校本部原化校校园46亩用地需重新规划,其余654亩用地已完成规划调整工作)

六、设计费投标最高控制价:12万元

七、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学校自筹,已落实。

八、招标公告时间:20101022日至20101028

九、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0102720101028(上午9001100,下午14301630

十、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 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办公室(临时办公楼207房,图书馆背后)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具有规划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单位在广东商学院无不良记录,且不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十二、 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1. 企业法人代表证明书、对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被委托人的有效授权书(必须注明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被委托人在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核对;

    2.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近三年来的同类设计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三、发布媒体:本公告及其修改、补充内容同时发布在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bidding.gdcc.edu.cn和学校公告栏。

十四、注意事项:报名和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临,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联系人: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0-84096217

 

招投标中心

二○一○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