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商招(工)【2011】004号,校本部2011年度小额修建工程选择施工单位招标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04-02浏览次数:817

 

项目编号:广商招(工)[2011] 004

项目名称:广东商学院校本部2011年度小额修建工程选择施工单位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商学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现决定对 广东商学院校本部2011年度小额修建工程选择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 标 人:广东商学院

二、建设地点:广东商学院校本部内

三、项目名称:广东商学院校本部2011年度小额修建工程选择施工单位

四、项目规模:广东商学院校本部2011年度小额修建工程总预算约为50万元(可能高于或低于50万元,不保证达到50万元)。小额修建工程是指单项工程预算造价在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3000元以上(不含3000元)的修建工程。

五、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装饰装修工程,外水外电修建工程,给排水、排污管道疏通、化粪池堵塞排清工程,供水、供电设施维修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防水工程、紧急抢修工程等。

六、选定承包人数量:3

七、承包人服务周期:自合同签定后至2012415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3、投标人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广州市建筑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20084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1-2项)。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的内容签署盖章。

8、投标人在广东商学院无不良记录,并不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资格预审结束后将发布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并向正式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3、当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招标公告时间

2011 4 2 日至2011 4 12 日。

十一、报名及递交资审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1 4 11 日至2011 4 12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地点: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办公室

十二、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报名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三、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及其补充公告、资审结果、中标公示、结果公告等招标信息发布在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bidding.gdcc.edu.cn)和学校公告栏。以上招标信息以在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网站主页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217

    真:020-84096001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沙路21号 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办公室(临时办公楼207房,图书馆大楼西侧)

十五、注意事项

1、报名和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临,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2、招标文件售价150/份,售后不退。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下载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东商学院: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两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两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本公司在广东商学院没有不良记录。如本公司发生上述问题会及时通报广东商学院。

四、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招标文件编写、监理等前期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公章)

 

 


附件二:

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报名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接收资

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

代表签名:

 

序号

  

页码

报名提交资料

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申请人报名资料一览表(不用装订)

-

原件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原件

 

 

3

报名代表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

 

 

4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原件核查

 

 

5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6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复印件加盖公章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复印件加盖公章

 

 

8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

 

 

9

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已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附注1、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作为报名资料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

2、所提交资料复印件每一页都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3、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审核后填写。

4、本表中所列资料(2-10项)均需装订成册,并标明连续流水页码。

5、本表中有修改情况,须经招标人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申请人代表共同签署。

6、本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