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商招(工)【2011】018号,校本部学生宿舍走廊、阳台、窗台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14浏览次数:970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商学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广东商学院校本部学生宿舍走廊、阳台、窗台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 标 人:广东商学院

二、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

三、工程名称:广东商学院校本部学生宿舍走廊、阳台、窗台改造工程

四、项目概况:主要工程内容为校本部学生宿舍走廊、阳台、窗台安装不锈钢护栏,约2350

五、投标最高控制价:26.7万元

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学校自筹,已落实。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资质,并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2009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的内容签署盖章。

8、投标人在广东商学院无不良记录,并不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

2、资格预审结束后将发布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并向正式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3、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九、招标公告时间

201112 14  日至201112 20 

十、报名及递交资审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1 12 19 日及 2011 12 20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地点: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综合岗办公室(小办公楼204室)

十一、报名时提交的资料

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报名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十二、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及其补充公告、资审结果、中标公示、结果公告等招标信息发布在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bidding.gdcc.edu.cn)和学校公告栏。以上招标信息以在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网站主页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009

    真:020-84096001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小办公楼206室)

十四、注意事项

1、报名和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临,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2、招标文件售价150/份,售后不退。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下载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