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商招(工)【2012】006号,广东商学院北校区综合馆工程施工招标代理招标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02浏览次数:1246

  

    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商学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广东商学院北校区综合馆工程施工招标代理(项目编号:广商招(工)[2012]006号)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 标 人:广东商学院

二、建设地点:广东商学院北校区(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

三、工程名称:广东商学院北校区综合馆工程

四、招标内容: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五、工程估算:6421万元

六、投标最高控制价:8.19万元

七、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及学校自筹,已落实。

八、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具有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4、投标人具有广州市建筑企业及工程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明,并且诚信档案在有效期内。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工程师或经济师)。

6、投标人自201011以来在广州地区完成过工程施工招标代理业绩。需同时提供所代理的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施工招标代理合同。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的内容签署盖章。

8、投标人在广东商学院无不良记录,并不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后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3、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4、《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须由招标人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5、招标人按相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6、未在招标公告第八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及《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2 5 2 日至2012 5 9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二、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2 5 8 日至 2012 5 9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地点: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综合岗办公室(小办公楼204室)

十三、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及其补充公告、资审结果、中标公示、结果公告等招标信息发布在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bidding.gdcc.edu.cn)和学校公告栏。以上招标信息以在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网站主页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四、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老师 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009

    真:020-84096001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 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小办公楼206室)

十五、注意事项

1、报名和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临,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备查验。

2、投标报名申请表由投标申请人填写,于报名时单独提交,无须装订。

3投标报名时将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份,售后不退。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三:广东商学院投标报名申请表

 

 

                  广东商学院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