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商招(工)【2012】011号,广东商学院校本部校园道路翻新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7-12浏览次数:968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商学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广东商学院校本部校园道路翻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 标 人:广东商学院

二、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

三、工程名称:广东商学院校本部校园道路翻新工程

四、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广东商学院校本部内,工程范围包括:旧水泥路面修复,新铺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约2300平方米。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招标控制价:143576.09

六、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学校自筹,已落实。

七、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3、投标人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公路路面工程三级(或以上)专业承包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资质,或具备符合穗建筑[2010] 915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质,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6、投标人自201011以来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的内容签署盖章。

8、投标人在广东商学院无不良记录,并不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9、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开标后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详见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3、投标申请人必须按要求提供有关证明资料和要求内容,并装订成册,编制页码,封面须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章。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料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4、《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须由招标人和投标申请人双方共同签署,该表所记录的内容如需修改,须经双方共同签署确认。《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份作为报名资料首页,连同其他资格审查资料当场进行密封,另一份交由投标申请人。

5、招标人按相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工作并编制审查报告。

6、未在招标公告第七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及《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九、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若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

十、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12 7  12  日至2012 7  16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十一、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2 7    17 日及 2012  7 18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2、地点: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综合岗办公室(小办公楼204室)

十二、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及其补充更正公告、资审结果公告、中标公示、招标结果公告等招标信息发布在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网站(http://bidding.gdcc.edu.cn)和学校公告栏。以上招标信息以在广东商学院招投标中心网站主页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老师、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6009

    真:020-84096001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赤沙路21号(广东商学院小办公楼二楼)

十四、注意事项

1、报名和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须亲临,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备查验。授权无效将拒绝报名或投标。

2投标报名时将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50/份,售后不退。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附件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附件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

附件三:广东商学院投标报名申请表

 

 

 

                                           广东商学院

          二○一二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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