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专家注册须知

发布者:user118发布时间:2017-09-02浏览次数:557

评标专家注册须知

  我们不对申请人提供的注册申请资料的真实性做判断,申请人须对填报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因虚假、错误申报和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一、申请加入学校评标专家库的条件: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标工作;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评标过程中能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具有本科(含本科)以上文化程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

  (四)熟悉招标采购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及技能,可胜任评标工作;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评标工作,并接受学校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对达不到第(三)条所列条件和要求,但在相关工作领域有突出的专业特长或业绩经验并熟悉市场行情,且符合评标专家其他资格条件的专业人员,经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后可加入评标专家库。

二、评标专家享有以下权利:

  (一)对招标采购制度及相关情况的知情权;

  (二)对供应商所供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独立评审权及表决权;

  (三)推荐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表决权;

  (四)按规定获得相应的评标劳务报酬;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三、评标专家负有以下义务:

  (一)提供真实可靠、客观公正的评审意见,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二)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泄露任何评标信息及有关商业秘密,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三)解答在评标工作中有关问题的咨询、质疑及投诉;

  (四)接受组织者及监察处的监督管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注:已于2012年申请并通过审核入库的专家无需再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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