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财经大学电信服务项目直接采购公示

发布者:曾汇萍发布时间:2019-07-22浏览次数:1700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财经大学电信服务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房屋位置及编号

场地面积

服务内容

场地管理费

承包服务期限

包组一:广州校区电信机房合作采购项目

广州校区行政办公楼西北角102

80

用于存放电话及网络通信设施设备

每月不低于55/平方米

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731

包组二:佛山三水校区创新创业服务园区一楼89号房承包采购项目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学海路1号广东财经大学佛山三水校区创新创业园区一楼89号房

60

提供电信通信服务

每月不低于88/平方米

三、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一)包组一:广州校区电信机房合作采购项目

承包服务方职责

1负责电信服务业务网络系统的正常运作。

2、负责电信服务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3、负责场地内的清洁卫生。

4、负责场地内消防设备和消防责任。

5、负责电信服务设备的装运安全监护及结算,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和用户的正常使用。

6、承担电信服务电表后的线路安装所产生的费用。

7、承担协议期内场地的装修改造费用。

8、承担承包服务方财产保险和申请通讯线路的相关费用。

9、承担电信服务设备运转所产生的通讯费用。

10、承担机房设备日常运行产生的电费,电费标准按照学校同类用途标准。

11、不得将场地用于存放电话及网络通信设施设备以外的其他用途,不得转让、转租、分租以及抵押、担保。

12、协议期内,承包服务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协助学校的行政管理。

13、协议期内,承包服务方负责场地的安全防范工作,不得在场地内外张贴非法告示。

14、协议终止后,承包服务方必须在终止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撤走承包服务方的相关设备,恢复房屋内的电气设备,清理场所,将房屋归还学校。

(二)包组二:佛山三水校区创新创业服务园区一楼89号房承包采购项目

承包服务方职责

1.承包服务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广东财经大学经营性用房管理办法》(试行)规定,严格按合同约定合法经营。

2.承包服务方不得将场地用于电信通信以外的其他用途,不得转租、转让以及抵押、担保

3.经营期间承包场地及门面装修必须事前将装修方案报校区管委会审批,装修风格必须符合学校整体要求。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改变原有设施设备及房屋结构

4.承包服务方按规定办理特种经营许可证。

5.承包场地必须在2300前停止对公众营业。

6.承包服务方负责电信通信内的清洁卫生。承包场地卫生实行门前三包,垃圾必须放在指定地点。

五、采用直接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本项目采用直接采购方式属于《广东财经大学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直接采购情形中的第(一)种情形。

《广东财经大学采购管理规定(试行)》第二十一条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为了保证采购项目与原采购项目技术功能需求一致或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的。

(四)为执行创新技术推广运用,提高重大装备国产化水平等国家政策,需要直接采购的。

六、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一)包组一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二)包组二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南路35

七、专家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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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供应商登记时间、地点及登记应提交的文件

登记时间:2019  0722 2019  07 24

登记地点:广东财经大学采购中心采购一科(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综合楼八楼815

提交材料:(一)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二)法人或其它组织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

九、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自2019 0722日 至 2019 724日 止。

十、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 购 人:广东财经大学    联 系 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20-84097331    传真电话:020-84096001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仑头路21号广东财经大学采购中心采购二科(综合楼八楼812室)


注:本招标公告将发布到微信公众号“广财大招投标”(微信号:gdufe_ztb),欢迎关注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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