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目前执行的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品目见《广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链接:https://bidding.gdufe.edu.cn/2022/0923/c627a166439/page.htm,
其中科研仪器设备不属于集中采购品目,经费负责人可根据具体采购限额标准执行校内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未达到10万元),或报业务归口部门执行校内集中(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10万元)或政府采购(单项或批量预算金额达到100万元)。
2.政府电子卖场采购具体操作见《广东财经大学电子采购指引(试行)》,链接:https://bidding.gdufe.edu.cn/2022/0930/c629a166765/page.htm
2.资产配置平台由后勤处管理,后勤处一般按学期发布政府采购(零散)申报的通知,各采购单位、经费负责人关注学校业务公告,及时在资产配置平台填报采购申请。
3.校内分散采购具体操作见《广东财经大学校内分散采购指引(试行)》,链接:https://bidding.gdufe.edu.cn/2022/0930/c629a166766/page.htm
4.校内集中/政府采购具体操作见《广东财经大学校内集中及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指引(试行)》,链接https://bidding.gdufe.edu.cn/2022/0930/c629a166779/page.htm